1、加盟介绍
为提供更好服务,格力地产会充分发挥品牌和资源优势,积极整合优质社会资源,与各行各业的有识商家建立联盟,建立“格力地产会商家联盟”,为会员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优惠服务。同时,通过合作,联盟双方共同进行宣传和推广,亦可扩大影响力,提高美誉度,实现三赢的局面。 |
■ 行业对象
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家居装饰、美食餐饮、娱乐休闲、生活日用、健身美容、度假旅游、教育培训等行业。
■ 联盟条件
1、在本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实力的品牌商家。
2、诚信经营、明码实价,具开放的合作精神。
3、遵守格力地产会章程、维护格力地产会声誉和会员权益。
4、愿意为格力地产会会员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价格。
■ 权力义务
联盟商家享有的权利:
1、通过格力地产会网站、格力地产会会刊向会员发布服务及产品等企业信息。
2、通过格力地产会的短信平台向会员发布服务及产品等企业信息。
3、与格力地产会一起组织会员活动以宣传企业。
4、享有格力地产会不定期会员回访得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反馈信息,以提高服务质量。
5、享有格力地产会视情况开展的评比最佳特约商家及诚信商家的活动。 |
联盟商家负有的义务:
1、为格力地产会会员提供协议约定的优惠服务,维护本会会员权益。
2、将格力地产会提供的商家联盟标志、宣传资料及相关物料摆放在其营业场所,并通过各种方式向客户进行宣传推广。
3、严格守法经营,保证提供的服务或产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指引、政策的要求。
4、维护格力地产会的商业利益及企业形象,不得做出有损格力地产会商业利益和企业形象的行为。
5、严格遵守《格力地产会章程》及《格力地产会联盟商家加盟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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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说明
1)商家联盟方式为异业联盟,关系为合作关系。
2)商家联盟不涉及联盟费用。
3)凡申请联盟者即视为并已阅读并了解格力地产会章程,且自愿遵守和维护该内容。
4)商家联盟自《格力地产会联盟商家加盟协议》签订起生效,联盟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其约定进行互惠合作。联盟商家需如实填写《商家跟进表》,否则格力地产会不可保证联盟商家享有的权利。
5)如联盟商家需更新信息或发布活动,则须书面提交《商家跟进表》相应信息,经盖章生效。
6)商家联盟关系不可转让,不设代理。
7)商家联盟文件及相关手续的最终解释权归格力地产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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