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员会籍
1、 申请本会会籍者须年满18岁。
2、 所有会籍申请者须提交入会申请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经本会审核批准后方可获得入会资格。
本理事会有绝对酌情权于同意或否决有关会籍申请,而无须作任何解释。
3、 本会会籍无转让或代理权。
4、 会员对本会的组织、运作或管理无投票权,但有相关建议权。
5、 会员对本会的任何财产无所有权、追索权或其它任何财产或非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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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员卡
1、 会籍申请被审核批准后,本会将向申请者发送会员卡一张。
2、 会员卡仅限于会员个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
3、 会员卡是享有本会各项会员权益的凭证。在参加本会活动、积分活动或享受本会联盟商家优惠时,须出示会员卡。
4、 如不慎遗失会员卡,请立即持身份证申请挂失和补办,本会有权酌情收取补办工本费。对于遗失产生的后果,本会不
负任何责任。
5、 会员卡为本会的财物,本会理事会有权随时撤消会员卡效力或终止会员的会籍,而无须作任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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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资料
1、 申请入会者需按照入会申请表格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资料,并将更新资料及时告知本会,以便建立
完整的会员档案,保证其正常享有会员权益。
2、 本会将为申请者及会员的个人资料保密,若无授权,本会不会将申请者及会员的个人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 会员有权随时要求查阅或更新其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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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设施及服务1
1、 会员被批准入会后,即有资格按照一定条件接受及享有本会提供的各种设施及服务。
2、 会员不得利用本会或本会提供的设施、优惠、服务、资料或文件从事任何商业或有损于本会和本会发起人的活动。
3、 如有特别活动安排时,须先得到本会邀请,同时须接受本会对于该项优惠及服务订明的相关条款和条件限制。本会
有绝对的酌情权于邀请或终止服务的权力,而无须作任何解释。
4、 会员应爱护本会的设施、场地和文件资料,如造成损害,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 本会提供的各种设施及服务或者本会的活动安排仅供参考,会员应当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及享有或者是否参加,并充分
考虑接受及享有或者参加所可能发生的损失、索偿、费用、收费或支出,本会对此无须向任何会员或任何第三方承担
任何责任。
6、 本会不对本会商家联盟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的信息、产品、服务承担任何责任,会员应当自行审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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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解除会籍
1、 会员有权自愿退会,会员退会时须将会员卡及书面申请提交本会。
2、 本会倘若认为会员违反本会员守则,或与本会的利益相违或行为对本会有损,本会有权开除该会员的本会会籍,而本
会理事会之决定为最终决定。被开除会籍之会员收到通知后须立即向本会交还会员卡。
3、 解除会籍后,不再享有本会会籍所授予之任何权益及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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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留权责
1、 本会有绝对的酌情权于更改本会会员守则,并以本会认为合适的方式通知会员所作的任何更改。会员无权因会员守则
更改向本会提出任何性质的索赔或要求。
2、 本会有绝对酌情权于任何时候中止、终止本会的运作,而无需作任何解释。在本会的运作被终止后,会员的一切权益
及优惠即告终止。会员无权因本会中止、终止运作向本会提出任何性质的索赔或要求。
3、 本会无须为任何会员之会籍或与会籍关联而直接或间接导致或引起任何性质之损失、索偿、费用、收费或支出,向任
何会员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本会亦无须就任何会员的行为对其他任何会员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